各有关单位: 为汇聚校内外优质学术资源,推动我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吸引和培育本领域的科技人才,开展前沿性问题等课题研究,培育学科领域高层次课题研究项目,特设立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高层次课题研究培育基金。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高层次课题研究培育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基本的研究条件,无学术不端行为。 (3)研究内容符合《指南》资助的范围。 2.校内人员 校内人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 3.校外人员 校外人员须与校内人员联合申报,课题组成员以校内人员为主, 校外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4.申请者和课题组主要成员的基金项目申请项数,连同在研的资助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二、选题要求 1.申请人按照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题目应与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内涵基本一致,申请人可自拟题目; 2.项目研究成果可以围绕课题指南,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细化。 三、项目立项与管理 1.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建设委员会组织对基金申请课题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立项情况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2.使用科研管理费设立的培育基金课题经费使用按照《集美大学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集大科【2019】29号文件规定办理。使用航海校友募集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设立的培育基金课题经费按照《集美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集大科【2019】34号文件规定办理。 3.项目经费使用权归属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在研究计划中作好资助经费预算。 四、资助额度 基金资助额度一般为2-3万元,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浮动,由我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建设委员会审议决定。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成果要求 (1)基金课题的完成至少应有一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于一类刊物的论文,论文标注单位要求加挂“船舶辅助导航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福建航运研究院”或“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 (2)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集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高层次课题研究培育基金资助课题”或“船舶辅助导航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或“福建航运研究院开放课题基金”或“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开放课题基金”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3)基金资助课题结题后,将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后续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课题申请者。 2.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原则上项目研究不得延期,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延期的,须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建设委员会审批。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 各项目申请者须于2020年4月15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送至航海学院,相应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航海学院科研秘书邮箱:hhxyzyj@163.com。 附件:1. 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高层次科研项目基金课题指南 2.集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科高层次科研项目基金项目申请书 |